本会奖励金小组将颁发给会员子女2015年学业成绩优良奖励金,由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5日 (星期四),逾期概不受理。

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沙巴崇正校友会的会员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被批准入会者。

(2) 凡参加本州各源流小学,中学,大学,桥班,初高中年考,会考,统考

(包括小学六年级与初中三评鉴考试),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

【注:主科为华、国、英、数、科学】

  1. 幼儿园毕业班年考 : 第一、二、三名。
  2. 华小及国小一、二年级 : 年考主科5A2B或以上者。
  3. 华小三至六年级 : 年考主科7A3B或以上者。
  4. 国小三至六年级 : 年考主科5A2B或以上者。
  5. 华小六年级 : 检定考试 (UPSR) 5A2B或以上者。
  6. 国小六年级 : 检定考试 (UPSR) 3A2B或以上者。
  7. 桥班、初中及高中年考第一、二、三名或年考成绩总平均80分或以上者。
  8. 政府初中评鉴(PT3) : 4A4B或以上者。
  9. 独中初中统考 : 3A3B或以上。
  10. 马来西亚教育文凭 (SPM) : 3A3B 国语必须最少B以上。
  11. 独中高中统考 : 3A3B或以上。
  12. 马来西亚高级教育文凭 (STPM) 2A 国语必须最少B以上。
  13. 剑桥教育文凭 (Cambridge A-Level) 全科及格须有2A以上。
  14. 国内外大学文憑毕业者。

 

(3) 每名生只能申一份奖励金。

(4) 符合以上资格者请在接受申请之日期内,于办公时间前往亚庇大业达迈路沙巴崇正中学向本会秘书处领取申请表格,填妥后连同出生之纸影印本,一张护照型相片及一张经校长核实的成绩单之影印本,在截止日期前交到秘书处,以便审查。审查结果将个别致函通知。

(5) 凡被批准之申请者,本会将于会员常年大会时颁发;而于颁发奖励金日期起计算一个月内,若没有前来本会秘书处领取,逾期后将一概不受理。

 

本会秘书处联络电话:088-232643 (0800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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